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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政策

时间:2023-07-13 08:45:44 松涛 创业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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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创业孵化基地政策

  在日常的学习中,不管我们学什么,都需要掌握一些知识点,知识点就是掌握某个问题/知识的学习要点。那么,都有哪些知识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创业孵化基地政策,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业孵化基地政策 1

  01政策内容

  1、经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1)各级财政根据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实体的效果,从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适当安排资金扶持创业孵化基地;

  (2)创业孵化基地按有关规定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的,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符合有关规定的,还可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及就业见习补贴等;

  (3)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4)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

  2、对在企业孵化基地创业的企业和个人,除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外,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2)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

  (3)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

  (4)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

  02政策依据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社[2012]7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

  03申领办法

  创业企业或创业个人向创业孵化基地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出具的进驻证明;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费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发票;

  4、银行帐号。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04审批与发放

  1、创业孵化基地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并报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及时将补贴拨付到创业孵化基地账户;

  3、创业孵化基地7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企业、个人账户。

  创业孵化基地政策 2

  1、基地建设标准

  创业孵化基地分为生产加工型创业孵化基地和商贸型创业孵化基地两类,具体标准为:

  1、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生产加工型创业孵化基地面积应在4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8家以上,吸纳就业70人以上;商贸型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入驻主体不少于30家,吸纳就业100人以上。

  2、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生产加工型创业孵化基地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15家以上,吸纳就业150人以上;商贸型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驻主体不少于40家,吸纳就业120人以上。

  3、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生产加工型创业孵化基地面积应在1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25家以上,吸纳就业260人以上;商贸型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入驻主体不少于50家,吸纳就业200人以上。

  2、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

  4、场地产权清晰,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5、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有明确具体的孵化周期(一般孵化周期不超过三年)并建立相应的进入和退出制度;

  6、符合消防和卫生等安全基本条件。

  3、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申请认定县级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均可向所在地县(区)劳动就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机构、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及房地产证明;

  3、江西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管理人员名单;

  4、基地创业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其吸纳就业人员名册;

  5、基地内入驻企业、个体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创业者与孵化基地签订的书面协议;

  7、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创业服务情况、入驻企业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审批程序

  1、申请认定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县区劳动就业局对单位(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同级人社局、财政局,由县(区)人社、财政部门组织考核并认定,认定后报市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2、申请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由县(区)劳动就业局受理,报市劳动就业局审核,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就业局、小贷中心对申报企业(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批认定。

  5、管理监督

  1、经认定的市级和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应在每季度结束三天向当地人社局、财政局、就业局和小贷中心提供当季的《江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及用工情况表》。

  2、市、县(区)人社局、财政局每年3-6月要组织劳动就业局、小贷中心对本级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限期整改;对不再符合标准和条件或存在违规情况的,取消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收回孵化基地牌匾,终止其相关扶持政策。

  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条件

  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创业实体入驻时工商注册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如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应在半年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3、生产加工型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内,吸纳就业人员不少于8人;

  4、商贸型企业注册资金20万以内,吸纳就业人员不少于3人;

  5、创业实体负责人已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

  6、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未就业人员、农村失地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拓展: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 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中行、农行、建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该行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中信实业银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安全性。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风险高。大学生刚毕业,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三、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 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四、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

  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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