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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5)

时间:2017-08-23 09:03:0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 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 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 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 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 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 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 不准聊天、吵闹;

  二、 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 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 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 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 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 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 工作 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周 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